准备材料:
1、证明:探亲对象所在地开具证明(或探亲人单位开具证明)
2、车票
说明:探望父母:未婚员工每年报销一次,已婚员工每四年报销一次。
探望异地配偶:每年报销一次
综合科:张平
联系电话: 0471-7383763 0471-4392566
办公地点: 盛乐校区行政楼119/赛罕校区田楼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