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调出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拟调出人员所在单位研究,党政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人事科,待学校研究审批;
3.学校研究同意后,人事科通知拟调出人员,并根据其商调函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4.收到调出人员拟调入单位调令后,人事科通知调出人员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5.调出人员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为调出人员开具干部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