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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2]      

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雄鹰计划”岗位实施办法》和签订协议,现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年、2019年引进及校内遴选的“雄鹰计划”一至六级岗人员、优秀博士、普通博士。

2017年引进人才进行五年届满考核;2019年引进及校内遴选人才进行三年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以协议约定为依据,对被考核人在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聘期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其在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考核程序

优秀博士、普通博士聘期考核工作主要由个人工作总结、用人单位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公示后报人事处备案,支撑材料由用人单位留存;

“雄鹰计划”一到六级岗聘期考核工作主要由个人工作总结、用人单位考核、学校考核三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及支撑材料报人事处。

  (一)工作总结。被考核人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对考核中涉及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论文专利、教材著作等应提供复印件及相应支撑材料。

(二)单位考核。由用人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根据聘期任务约定,结合在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方面做出贡献情况进行考核,并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送考核结果。

(三)学校考核。由学校考核组根据聘期任务约定,并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及取得的成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聘期考核工作是决定高层次人才聘任的重要依据,也是兑现相关待遇的基础,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重视考核工作。

(二)认真组织。用人单位要实事求是地评价高层次人才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加强管理。用人单位要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同时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建议,以切实提升引进人才工作的实效。

五、材料报送

用人单位将《考核表》、《支撑材料》于20221015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赛罕校区田楼815办公室),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王白古拉 任铎 联系电话:0471-4392566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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