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人字[2007]7号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转发国家汉办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内教办函[2007]24号)精神,我校将开展此项选派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正式编制在职教师
二、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品德;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 为我校正式编制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4.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5. 普通话流利, 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 有较好的英语应用能力, 达到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水平, 或托福、雅思考试成绩优秀;
7. 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 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三、选拔程序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由校人事处报自治区教育厅初选,然后报国家汉办,由中美双方择优录取。
四、报送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交一式四份,统一用A4纸打(复)印。
1.《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从人事处网站“相关下载”一栏下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三年以上教学工作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复印件等(如无可不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派出条件: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交国家汉办)
2.服务期限: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3.交报名评审费:300元。(交自治区教育厅)
六、关于国家汉办、自治区教育厅通知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页查看。
七、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选拔,并将报名所需材料务于3月8日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过期不候。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五日
附-1:
转发国家汉办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内教办函[2007]24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汉办重[2007]5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并结合下列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选拔对象必须是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报名和候选办法:个人申请,任职学校推荐;盟市教育局和高等学校负责转发《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受理报名申请并确认报名教师的条件符合《通知》要求;我厅负责组织专家审核申请材料,并向汉办推荐候选教师。
三、报送申请材料:各盟市教育(教体)局、高等学校须于2007年3月10日前将下列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科技外事处:
1.《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校方出具的三年以上教学工作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复印件等(如无可不报)
10.报名评审费:300元(按通知第七条精神)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电话/传真:0471-6203748;
联系人:赵晓芳
附件:1、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2、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2: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函件
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汉办重(2007)5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
根据我办与美国大学理事会、全美独立学校协会等机构达成的协议,我办拟于今年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为做好选派工作,请你厅(委)协助推荐候选人(详情见附件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候选教师名额分配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07年2月25日——3月15日,请按本通知要求,用及时布置本年度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4、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CET6)以上水平,或托福、雅思考试成绩优秀;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并根据当地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报送材料
(1)《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附件1,可由国家汉办网站下载)。请被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请你厅(委)于2007年3月15日前将申请表汇总后寄至国家汉办重大项目处。
3、初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国家汉办将向各单位通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末通过初选。
4、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工作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戒指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五、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国际往返旅费,每人每月工资1000美元的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美方提供住宿、交通和医疗保险等。
请你厅(委)商教师派出单位为其保留国内相关待遇,汉语教师志愿者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以个的其他待遇不变。
六、服务期限
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七、经费
不保证报名工作的严肃性,你厅(委)可根据当地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报名费,作为工作经费。选拔工作结束后,国家汉办将向你厅(委)适当拔付不足部分工作经费。
联系人:国家汉办重大项目处 任世芳 王鲁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7层
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88026128 13520553551
传真:010—88026229
Email: renshifang@hanban.edu.cn
zhongdachu@hanban.edu.cn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