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转发中宣部《关于做好2019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有关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适应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坚持竟争择优、优中选优,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德才条件和推选程序,严肃推荐选拔工作纪律,确保人选水平和质量。
二、推荐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理论研究、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经营管理、专门技术、国际传播、网络传播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可作为推荐人选。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担任厅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要从严掌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更加注重全媒体和非公领域文化人才的选拔。
推荐范围主要包括理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等5个界别(类别),文化专门技术人才纳入相应界别进行推选。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理论界(哲学社会科学)。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院(所)、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各级党委讲师团、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界。主要包括新闻单位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界。主要包括出版传媒集团、图书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出版物印刷发行单位、版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其他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版权等工作的人员。
4.文艺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公司、电影院、院线公司),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5.文化经菅管理。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人员。一般从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上市文化企业、自治区重点文化企业中的经营管理者中遴选。
文化专门技术人才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优秀技术人才,特别是新技术应用推广负责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主要研发人员、技术管理负责人、新媒体技术开发运用人员等。
三、推荐选拔目标及条件
2019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推荐选拔工作一并开展。
(一)推荐选拔文化名家“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月1日,即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
6.在同等条件下,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以及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等,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7.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从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遴选。
(二)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月1日,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8月31日,即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6.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对少数个别文化程度、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上报中宣部批准,可以纳入推荐范围。对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人选的职称不作硬性要求,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文化经营管理类)人选一般应具有5年及以上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文化经营管理类)一般应具有3年及以上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四、有关特殊支持
1.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要求,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申报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可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严格按照相关推选的标准条件,综合考虑人选的德才表现、素质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推荐。
2.进一步加大非公领域文化人才推荐选拔力度。按专门分配的名额推荐非公领域文化人才人选,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不足额推荐,一般不用于推荐其他方面人选。
3.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支持倾斜,重点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重点支持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新闻学、国际关系学、美学等重点学科,更加注重推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家型编辑记者主持人、文艺编剧和评论、对外翻译、国际传播、全媒体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加大对文艺原创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重点选一批拥有较强文艺原创能力的作家艺术家。进一步加大对电影类人才的选拔培养支持力度,重点遴选一批名编剧、名导演、名演员。
五、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不超过1人;
推荐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人选不超过1人;
推荐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选不超过1人。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单位德才素质好、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2.各学院、各单位要按照《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国家“万人计划”相关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并按要求组织填写人选推荐材料。
3. 各学院、各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要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对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包括人选推荐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各一式一份,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的人选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报送光盘。
2.推荐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人选,统一登录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点击资料专栏(位于首页左上角),点击“‘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下载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
3.推荐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选,通过青年拔尖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网址:中国人才网http://rencal.people.com.cn)填报推荐材料并生成人选申报书。
4.准备电子文档时,推荐人选的附件材料须扫描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涉密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将由学校统一准备)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及任职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6.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遨请信或通知复即件。
请务必于8月14日(周三)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田楼718室),逾期视为无推荐人选。
人 事 处
2019年8月10日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选推荐表.doc
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学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人选推荐表.doc
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