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11150000011512968L200201420300201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审核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9年4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审核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简述
(一)事项办理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审核备案
(二)适用对象:自治区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受理条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 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二、办理材料
1.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报告: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及招聘岗位情况表(红头文件原件2份和电子文档);
3.经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年度招聘计划相关文件;
4.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和现有人员情况。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四、办理时限
均从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
五、结果送达
作出结果后通知主管部门取回批复文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机构、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新华大街63号6号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咨询查询途径
0471-6944911
九、监督投诉渠道
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
十、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