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的公告》要求,经公布岗位、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等程序,拟聘3名退休教师为我校“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现将拟聘讲学教师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见附表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4392566(人事处)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银龄讲学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内蒙古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