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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0-06-25]      

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艺术学院,是我校积极创新办学模式,充分利用自身及社会优质教育资源,顺应社会对高级别艺术人才的需求而成立的新型学院,第一届本科学生将于2010年9月正式入学。为了保证学院各方面工作健康、稳步开展,根据学院的办学层次及规模,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之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学院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学院办公室工作2名
2、音乐系教学秘书1名、美术系教学秘书1名(要求音乐、美术相关专业)
3、设备管理员1名(要求计算机或传媒专业)
4、团学工作人员5名(美术专业3名、音乐专业2名)
5、资料室管理1名
二、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
良诚信记录,没受过处分。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较
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应聘团学工作岗位必须为中共党员,且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三、招聘程序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将应聘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于2010年7月5日前投寄到指定邮箱:junhaiyang@163.com提交材料报名,经过初选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电话通知本人。
3、面试时提交的材料:纸质版个人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书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原件于面试时再现场认定)
4、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5、咨询电话:13009508916(杨老师)

 

民族艺术学院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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