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更新各单位教职工年度状态数据的通知

[日期:2022-09-12]      

各单位、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保证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准确高效地开展,迎接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确掌握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状况,结合学校本年度办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需要,现通过人事系统更新各单位教职工本年度状态数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根据《指标解释》(见附件)认真填写相关数据,并于916日前完成更新数据。

二、更新途径

各单位教职工登录人事系统核实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如需修改,请联系各单位人事系统信息管理员,信息员登录人事系统后,根据本单位教职工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并保存后即可。

三、更新内容

(一)在编、备案制、校聘教职工

1、人事信息

学习经历:学历有提升未上传最新学历的及时更新,“是否为最高学历”、“是否为最高学位”必须准确填写(否则筛选不出来,影响统计);

之前已更新学历的,请检查最高学历学位中的字段是否填写正确完整,所有字段都需填写。例如:“学校类型”、“学位类型”、“学科类别”、“是否为最高学历”、“是否为最高学位”,请重点核实填写,之前更新情况不理想,“学科类别”下拉选择到最后一级,否则数据无效。学历、学位证附件上传的如有异常请重新上传证书扫描件。

博士后经历:有博士后经历的,请维护,并上传博士后证书扫描件。

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请核实,如不完善的请完善。

2、基本信息

教务信息:主要指标有“任教类型”、“任教单位”、“现任教专业名称”、“现任教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任教时间”、“是否实验技术人员”、“是否双师双能型”、“是否工程背景”、“是否行业背景”、“是否为辅导员”、“是否思政课教师”、“是否具有国(境)外一年及以上经历”、“管理人员类别”、“是否为辅导员”、“是否为本科生教学”、“导师类别”、“校内指导博士生数”、“校内指导硕士生数”等。“现任教专业名称”下拉选择填写(选择到最后一级)。所有指标项均需填入上一学年时的状态,即202191日至2022831日间的状态。各项指标均须严格按照《指标解释》(见附件)中的要求准确填写,所有指标都要填写,不得空缺。

其他基本信息:如发生变化,可在人事系统直接更新,如联系方式等。

(二)院聘教师

1、主要指标有“性别”、“出生日期”、“任教类型”、“原单位工作类别”、“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聘期”、“国家/地区”、“是否有教师资格证”等。所有指标项均需填写,填入上一学年时的状态,即202191日至2022831日间的状态。各项指标均须严格按照《指标解释》(见附件)中的要求准确填写。

还需完善最高学历学位信息,有职称的录入最高职称。

2、已离职的外聘教师及时做离职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状态数据更新主要用于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及高等教育基层统计的数据报送,为保证学校整体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更新工作。

(二)各单位应统筹本单位各专业的师资队伍配比,保证填报数据真实有效,客观反映师资队伍建设实际情况,为学校及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联系人:王娟娟

联系电话:7383760/18247191868


附件:《指标解释》

人事处

2022912


  •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