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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师范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日期:2023-12-28]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师范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 共有孙安琪等5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1229日至202415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4392566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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